译文
丈夫说:“你不要管!我去了!我已走得太(tai)晚了!我已见白发脱落了,这种苦日子谁知还能够活几天?”
公元548年十(shi)月(梁太清二年),大盗篡国,金陵沦陷。我于是逃入荒谷,这时公室私家均受其害,如同陷入泥途炭火。不想后来奉命由江陵出使西魏,却有去无归。可叹梁朝的中兴之道,竟消亡于承圣三年。我的心情遭遇,正如率部在都城亭内痛哭三日的罗宪,又如被囚于别馆三年的叔孙婼。按照天理,岁星循环事情当能好转,而梁的灭亡却物极不反了。傅燮临危只悲叹身世,无处求生;袁安居安常念及王(wang)室,自然落泪。以往桓君山的有志于事业,杜元凯的生平意趣,都有著作自叙流传至今。以潘岳的文彩而始述家风,陆机的辞赋而先陈世德。我庾信刚到(dao)头发斑白之岁,即遭遇国家丧乱,流亡远方异域,直到如今暮年。想起《燕歌》所咏的远别,悲伤难忍;与故国遗老相会,哭都嫌晚。想当初自己原想象南山玄豹畏雨那样藏而远害,却忽然被任命出使西魏,如同申包胥到了秦庭。以后又想象伯夷、叔齐那样逃至海滨躲避做官,结果却不得不失节仕周,终于食了周粟。如同孔嵩道宿下亭的旅途漂泊,梁鸿寄寓高桥的羁旅孤独。美妙的楚歌不是取乐的良方,清薄的鲁酒也失去了忘忧的作用。我只能追述往事,作成此赋,暂且用来记录肺腑之言。其中不乏有关自身的危苦之辞,但以悲哀国事为主。 我年已高而归途遥远,这是什么人间世道啊!冯异将军一去,大树即见飘零。荆轲壮士不回,寒风倍感萧瑟。我怀着蔺相如持(chi)璧睨柱之志,却不料为不守信义之徒所欺;又想象毛遂横阶逼迫楚国签约合纵那样,却手捧珠盘而未能促其定盟。我只能象君子钟仪那样,做一个戴着南冠的楚囚;象行人季孙那样,留住在西河的别馆了。其悲痛惨烈,不藏于申包胥求秦出兵时的叩头于地,头破脑碎;也不减于蔡威公国亡时的痛哭泪尽,继之以血。那故国钓台的移柳,自非困居玉门关的人可以望见;那华亭的鹤唳,难道是魂断河桥的人再能听到的吗! 孙策在天下分裂为三之时,军队不过五百人;项籍率领江东子弟起兵,人只有八千。于是就剖分山河,割据天下。哪里有号称百万的义师,竟一朝卷甲溃败,让作乱者肆意戮杀,如割草摧木一般?长江淮河失去了水岸的阻挡,军营壁垒缺少了藩篱的坚固,使得那些得逞一时的作乱者得以暗中勾结,那些持锄耰和棘矜的人得到乘虚而入的机会。莫不是江南一带的帝王之气,已经在三百年间终止了吗!于此可知并吞天下,最终不免于秦王子婴在轵道旁投降的灾难;统一车轨和文字,最终也救不了晋怀、愍二帝被害于平阳的祸患。呜呼!山岳崩塌,既已经历国家危亡的厄运;春秋更替(ti),必然会有背井离乡的悲哀。天意人事,真可以令人凄怆伤心的啊!何况又舟船无路,银河不是乘筏驾船所能上达(da);风狂道阻,海中的蓬莱仙山也无可以到达的希望。因踬者欲表达自己的肺腑之言,操劳者须歌咏自己所经历的事。我写此赋,为陆机听了拍掌而矣,也心甘情愿;张衡见了将轻视它,本是理所当然的。
为何众鸟集于树丛,女子仍与王恒幽会淫乱?
大将军威严地屹立发号施令,
虎豹吼叫啊群猿悲啼,登山升树啊王孙隐居在这里。
在乡村的野外,古城墙的近旁,我手拄藜杖慢步徘徊,转瞬已是夕阳。昨夜天公殷殷勤勤地降下一场微雨,今天又能使漂泊不定的人享受一日的爽心清凉。
艳萦的菊花静静地吐芳幽,红红的莲花落瓣忧心忡仲。
怎样游玩随您的意愿。
我在郊野坐得很久,心情悠闲,细细地数着飘落的花瓣;回去时,慢慢地寻芳草,到家已是很晚。
人之不存,我何忍见此旧物乎?于是将其焚之为灰矣。
尸骸积山一草一木变腥膻,流血漂杵河流平原都红遍。
寂静的暮秋长夜啊,心中萦绕着深深的哀伤。
美貌虽然也相近,纺织技巧差得多。
劝你不要让泪水把牛衣滴透。请你数一数天下的戌边人,仍旧和家人团聚二堂的,又有几家?比起早已冤死的红颜薄命人,更不如你如今生命还有。只是在那极远的边塞,四季冰雪的苦寒难受。你在边塞已经二十年,·我要像申包胥那样实现诺言,像燕丹盼归使乌头白马生角样,一定把你营救。我就以这首词代替书信,请你妥善保存不要忧愁。我也漂泊他乡很久。自中举十年来,我辜负了你的深厚恩情,未报答你这位生死之交的师友。从前你我齐名并非名不副实,试看曾为怀念李白而瘦的杜甫,忧闷不下于流放夜郎的李白。我的夫人已经去世,又与知己的你分别,试问人生在世,到这步田地凄凉不?我将千种怨、万种恨,向你细细倾吐。
只希望对着酒杯放歌之时,月光能长久地照在金杯里。
注释
142.肆,通“(氵贳)(注:古体字,现已废弃)”,灌。体,一本作“矢”。闻一多考察《列女传·有虞二妃传》、《路史·发挥》卷二、《韩非子·内储说下》的有关记载,认为“肆犬豕”即“(氵贳)犬矢”,亦即“浴狗矢”,之处瞽瞍想灌醉舜然后杀死他,但娥皇、女英事先在舜的身上灌了狗屎,舜于是终日喝酒而不醉,使瞽瞍的阴谋不能得逞。灌了狗屎就喝不醉了,令人费解,故屈原就此发问。
3、进:推荐。
怎生:怎样,如何。辛弃疾《丑奴儿近》:“更远树斜阳,风景怎生图画?”
(27)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元和是唐宪宗李纯年号(806年——820年)。
⑵羹:用肉或菜做成的糊状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