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不知道(dao)五(wu)柳先生是(shi)什么地方的人,也不清楚他的姓字。因为住宅旁边有五棵柳树,就把这个作为号了。他安安静静,很少说话,也不羡慕荣华利禄。他喜欢读书,不在一字一句的解释上过分深究;每当对书中的内容有所领会的时候,就会高兴得连饭也忘了吃。他生性喜爱喝酒,家里穷经常没有酒喝。亲戚(qi)朋友知道他这种境况,有时摆了酒席叫他去喝。他去喝酒就喝个尽兴,希望一定喝醉;喝醉了就回家,竟然说走就走。简陋的居室里空空荡荡,遮挡不住严寒和烈日,粗布短衣上打满了补丁,盛饭的篮子和饮水的水瓢里经常是空的,可是他还是安然自得。常常写文章来自娱自乐,也稍微透露出他的志趣。他从不把得失放在心上,从此过完自己的一生。 赞语说:黔娄的妻子曾经说过:“不为贫贱而忧愁,不热衷于发财做官。这话大概说的是五柳先生这一类的人吧?一边喝酒一边作诗,因为自己抱定的志向而感到无比的快乐。不知道他是无怀氏时代的人呢?还是葛天氏时代的人呢?
函谷关西战鼓号角正响,一颗将星坠落渭水之滨。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yong)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我殷勤地辞别这一片红叶,离开这好去到自由的人家。
没想到夫婿是个轻薄儿,又娶了美颜如玉的新妇。
喝醉酒后还要和着金甲跳舞,欢腾的擂鼓声震动了周围的山川。
函谷关西战鼓号角正响,一颗将星坠落渭水之滨。
太阳每天早上升起,晚上落下,循环往复没有穷尽的时候。世间的事物在不断发展,而人的生命却很短促,与世间的永恒存在不同。四季的更迭交替不依靠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春并非我想要的春,夏并非我想象中的夏,秋(qiu)并非我期盼的秋,冬并非我中意的冬。宇宙之大好比四海的水一样,没有尽头,而人生短促,好比一个小池。看遍了这些事实,应该怎么办呢?我了解怎样才能快乐,只有爱好六龙,驾驭六龙上天,才合我的心意。我期盼乘黄能够从天而降,把我带上仙界。
惆怅地看着台阶前的红牡丹,傍晚到来的时候只有两枝残花还开着。料想明天早晨大风刮起的时候应该把所有的花都吹没了,在夜里我对这些衰弱的却红似火的花产生了怜悯之心,拿着火把来看牡丹花。 暮春时节冷雨萧瑟,牡丹花萼低垂,花瓣纷纷飘落,随风飞散,再也没有人来关心她寂寞凄凉的处境。纵然是晴明天气里,残花落地犹觉得惆怅,何况在风雨之中,飘零在污泥烂土之中更觉得惨不忍睹。
天神太一赐福,使天马飘然下凡。这天马真是与众不同,它奔驰时流出的汗是红色的,好像满脸红血,此马因而被人们称为汗血宝马。这天马的状态不同凡响,情志洒脱不受拘束,它步伐轻盈,踏着浮云,一晃就飞上了天。它放任无忌,超越万里,凡间没有什么马可以与它匹敌,它志节不凡,唯有神龙才配做它的朋友。
虽然如此,但是天下还比较安定,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大诸侯国的国王年纪还小没有成年,汉朝安置在那里的太傅、丞相(xiang)还掌握着政事。几年以后,诸侯王大都加冠成人,血气方刚,而汉朝委派的太傅、丞相都要称病还乡了,而诸侯王会自下而上地普遍安插亲信,如果这样的话,他们的行为同淮南王、济北王有什么区别呢?到了那时,而想求得天下安定,即使是唐尧、虞舜在世也办不到了。
突然间,想到老友远去他乡不可见,屈指算来,你今天行程该到梁州了。
注释
臧否(pǐ):善恶,这里形容词用作动词。意思是“评论人物的好坏”。臧否:善恶。
⑥老子婆娑:老夫我对着山川婆娑起舞。
28.窃:私下,私意,表谦敬的副词。
⑴遇:同“偶”。
①吴山:指钱塘江北岸的山,此地古代属吴国。越山,钱塘江南岸的山,此地古代属越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