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当年(nian)碧峰上遗留的马蹄痕迹,现在早已被青苔掩盖。
刚抽出的花芽如玉簪,
从山下往上走,有一座亭,在半山,大概建在这里,路人不必费太多体力就可以在此稍事休息;由亭往上,有一处幽深曲折的洞(dong),有人说是西施洞;这里还有旺盛的泉水,相传是西施濯花之处,这里都是过去吴王夫差宴游的遗迹了。其上有草堂,可以宿息;有琴台,站在那里可以远眺四周;有轩,可以看到对面的洞庭山,轩名抱翠。有阁,可以俯瞰太湖水波,阁名涵虚;虚明动(dong)荡,因此称为奇观阁。吴郡最美的山是灵岩,而灵岩最美的地方,则是此处了。
饿死家乡是我的愿望,梦里采蔽在首阳山头。
为什么(me)这样美好的琼佩,人们却要掩盖它的光辉。
日中三足,使它脚残;
三年为抗清兵东走西飘荡,今天兵败被俘作囚入牢房。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neng)让(rang)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曾有多少宫女为她搽脂敷粉,她从来也不用自己穿著罗衣。
臣听说,贤明的君主,建立了功业就不让它废弃,所以才能记载于史册;有预见的贤士,成名之后决不让它败坏,所以为后世称赞。像先王这样报仇雪恨,征服了万辆兵车的强国,没收它八百年的积蓄,直到逝世那天,还留下叮嘱嗣君的遗训,使执政任事的官员能遵循法令,安抚亲疏上下,推及百姓奴隶,这都是能够教(jiao)育后世的啊。
边边相交隅角众多,有谁能统计周全?
再为我弹几曲,怎么样?在花前送你一杯酒。
同您分别以后,更加无聊。上念老母,在垂暮之年还被杀戮;妻子、儿女们是无罪的,也一起惨遭杀害。我自己辜负了国家之恩,被世人所悲怜。您回国后享受荣誉,我留此地蒙受羞辱。这是命中注定,有什么办法?我出身于讲究礼义的国家,却进入对礼义茫然无知的社会。背弃了国君和双亲的恩德,终身居住在蛮夷的区域,真是伤心极了!让先父的后代,变成了戎狄的族人,自己怎能不感到悲痛。我在与匈奴作战中功大罪小,却没有受到公正的评价,辜负了我微小的诚意,每当想到这里,恍惚之中仿佛失去了对生存的留恋。我不难刺心来表白自己,自刎来显示志向,但国家对我已经恩断义绝,自杀毫无益处,只会增加羞辱。因此常常愤慨地忍受侮辱,就又苟且地活在世上。周围的人,见我这样,用不中听的话来劝告勉励,可是,异国的快乐,只能令人悲伤,增加忧愁罢了。
注释
⑷红英:鲜花。称:配,够格。
112.山陵崩:古代用以比喻国君或王后的死,表明他们的死不同寻常,犹如山陵崩塌,这是一种委婉的说法。这里指赵太后去世。
(28)少:稍微
(6)殊:竟,尚。
⑷不为:要不是因为。困穷:艰难窘迫。《易·系辞下》:“困穷而通。”宁有此:怎么会这样(做这样的事情)呢?宁:岂,怎么,难道。此:代词,代贫妇人打枣这件事。
(24)《诗经·国风》:“陟彼南山,言采其薇。未见君子,我心伤悲。”《朱传》曰:“薇似蕨而差大,有芒而味苦。”《韵会》:《说文》:“薇,似藿,菜之微者也。”徐铉曰:“一云似萍。”陆玑曰:“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味如小豆藿,可作羹。”项氏曰:“今之野豌豆苗也,蜀谓之巢菜。”
⑹论文:即论诗。六朝以来,通称诗为文。细论文:一作“话斯文”。
⑹三峰:指落雁峰、莲花峰、朝阳峰。高掌:即仙人掌,华山的东峰。
⑵操吴戈兮被(pī)犀甲:手里拿着吴国的戈,身上披着犀牛皮制作的甲。吴戈:吴国制造的戈,当时吴国的冶铁技术较先进,吴戈因锋利而闻名。被,通“披”,穿着。犀甲:犀牛皮制作的铠甲,特别坚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