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恍惚中那浩荡青冥腾空掠起,把长夜映的(de)(de)(de)光芒万丈……
贞观二年(nian),京城长安大旱,蝗虫四起。唐太宗进入园子看(kan)粮食(损失情况),看到有蝗虫(在禾苗上面),捉了几只念念有词道:“百姓把粮食当作身家性命,而你吃了它,这对百姓有害。百姓有罪,那些罪过全部在我(身上),你如果真的有灵的话,你就吃我的心吧,不要再害百姓了。”将要吞下去。周围的人忙劝道:"恐怕吃了要生病的!不能吃啊!”太宗说道:“我真希望它把给百姓的灾难移给我一个人!为什么要逃避疾(ji)病呢?”(说完)马上就把它吞了。
(在这里)左右还有另两座高台,台上有龙凤的金玉雕像。①
快快返回故里。”
唐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我在夔府别驾元持家里,观看临颍李十二娘跳剑器舞,觉得舞姿矫健多变非常壮观, 就问她是向谁学习的?她说:“我是公孙大娘的学生”。玄宗开元三年,我还年幼,记得在郾城看过公孙大娘跳《剑器》和《浑脱》舞,流畅飘逸而且节奏明朗,超群出众,当代第一,从皇宫内的宜春、梨园弟子 到宫外供奉的舞女中,懂得此舞的,在唐玄宗初年,只有公孙大娘一人而已。当年她服饰华美,容貌漂亮,如今我已是白(bai)首老翁,眼前她的弟子李十二娘,也已经不是年轻女子了。既然知道了她舞技的渊源,看来她们师徒的舞技一脉相承,抚今追昔,心中无限感慨,姑且写了《剑器行》这首诗。 听说过去吴州人张旭,他擅长书写草书字帖,在邺县经常观看公孙大娘跳一种《西河剑器》舞,从此草书书法大有长进,豪放激扬,放荡不羁,由此可知公孙大娘舞技之高超了。从前有个漂亮女人,名叫公孙大娘,每当她跳起剑舞来,就要轰动四方。
我年幼时秉赋清廉的德行,献身于道义而不稍微减轻。
冬至之后,白天渐长而黑夜渐短。我在远远的成都思念洛阳。
武王姬发诛纣灭商,为何抑郁不能久忍?
何时再见,更尽一杯酒,到时候再论心胸。
鬓发是一天比一天增加了银白,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你问我我山中有什么。
注释
(4)相见:即看见我;相:带有指代性的副词。不相识:即不认识我。
国士:国家杰出的人才。
⑥欢:指情人。
⑸卧龙图:指诸葛亮的谋略。应专指《隆中对》。
⑴此诗《文苑英华》题作《陪侍御叔华登楼歌》,则所别者为李云(官秘书省校书郎),李华(文学家)。李白另有五言诗《饯校书叔云》,作于某春季,且无登楼事,与此诗无涉。宣州:今安徽宣城一带。谢朓(tiǎo)楼:又名北楼、谢公楼,在陵阳山上,谢朓任宣城太守时所建,并改名为叠嶂楼。饯别:以酒食送行。校(jiào)书:官名,即秘书省校书郎,掌管朝廷的图书整理工作。叔云:李白的叔叔李云。
④振旅:整顿部队。
最高花:树梢顶上的花。也是盛开在最后的花。
27.既然:已经这样。已:(做)完了。勿动:不要再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