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我采摘花朵,漫步在古园小径,浓密的青竹使我感到有些清冷。少女们曾在溪头斗草踏青,那里的沙土地上还留有清晰的小脚印。我忽然感到自己有些可怜,如今已经是苍苍两鬓,又是一度寒食来临,我却孤零零一个人,在这云山深处辗转飘零。
当(dang)庄宗用绳子捆绑着燕王父子,用木匣装着梁君臣的首级,进入太庙,把箭还给先王,向先王禀告成功的时候,他意气骄盛,多么雄壮啊。等到仇敌已经消灭,天下已经平定,一个人在夜间呼(hu)喊,作乱的人便四方响应,他仓皇向东出逃,还没有看到叛军,士卒就离散了,君臣相对而视,不知回到哪里去。以至于对天发誓,割下头发,大家的泪水沾湿了衣襟,又是多么衰颓啊。难道是得天下艰难而失天下容易吗?或者说推究他成功与失败的事迹,都是由于人事呢?《尚书》上说:“自满招来损害,谦虚得到好处。”忧虑辛劳可以使国家兴盛,安闲享乐可以使自身灭亡(wang),这是自然的道理。
何况我曾经堕入胡尘(困陷长安),等到回家,头发已经尽是花白了。
有谁知道我这万里行客,缅怀古昔正在犹疑彷徨。
小鸭在池塘中或浅或深的水里嬉戏,梅子已经成熟了,天气半晴半阴。在这宜人的天气里,邀约一些朋友,载酒(jiu)宴游了东园又游西园。风景如画,心情格外舒畅,尽情豪饮,有人已经醉醺醺了。园子里的枇杷果实累累,像金子一样垂挂在树上,正好都摘下来供酒后品尝。
河边芦苇密又繁,清晨露水未曾干。 意中之人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e)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惊于妇言不再采薇,白鹿为何将其庇佑?
当代不乐于饮酒,虚名有什(shi)么用呢?
怎样游玩随您的意愿。
二圣逃离京城,两座京城变为废墟。
行走好几里路,还都是茫茫黄沙。太荒凉了,想想这秦地当年的繁盛,的确让人不堪回首。
个个都像我一样安稳温暖,天下再没有受寒挨冻的人。
以前有个霍家的奴才,叫冯子都。他不过是狗仗人势的豪门恶奴,依倚着霍家的将军势力,调笑一位卖酒的少数民族女子。胡姬今年十五岁,正是美貌俏丽的年纪。年轻的胡姬独自守垆卖酒,在明媚春光的映衬下益显艳丽动人:你看她,内穿一件长襟衣衫,腰系两条对称的连理罗带,外罩一件袖子宽大、绣着象征男妇合欢图案的短袄,显出她那婀娜多姿的曲线和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再看她头上,戴着著名的蓝田所产美玉做的首饰,发簪两端挂着两串西域大秦国产的宝珠,一直下垂到耳后,流光溢彩而又具有民族特色。她那高高地挽着的两个环形发髻更是美不胜言,简直连整个世间都很罕见,甭说她整个人品的美好价值无法估量,单说这两个窈窕的发髻,恐怕也要价值千万。没有想到有不测风云降临。执金吾的豪奴为调戏胡姬而做出婉容和色的样子前来酒店拜访,你看他派头十足,驾着车马而来,银色的马鞍光彩闪耀,车盖上饰有翠羽的马车停留在酒店门前,徘徊地等着他。他一进酒店,便径直走近胡姬,向她要上等美酒,胡姬便提着丝绳系的玉壶来给他斟酒;一会儿他又走近胡姬向她要上品菜肴,胡姬便用讲究的金盘盛了鲤鱼肉片送给他。他赠胡姬一面青铜镜,又送上一件红罗衣要与胡姬欢好。她首先从容地说道:“君不惜下红罗前来结好,妾何能计较这轻微低贱之躯呢!你们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爱娶新妇;而我们女子却是看重旧情,忠于前夫的。我坚持从一而终,决不以新易故,又岂能弃贱攀贵而超越门第等级呢!我非常感谢官人您这番好意,让您白白地为我付出这般殷勤厚爱的单相思,真是对不起!”
注释
⑵流落:漂泊失所。征南将:指李中丞。
⑤只:语气助词。
26.秦王色挠:秦王变了脸色。挠,屈服。
6.芍药:一种草本植物,这里指芍药花。
(9)袂(mèi):本义指衣袖。罗袂,丝罗的衣袖,亦指华丽的衣着。
〔70〕暂:突然。
无昼夜:不分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