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在(zai)别离之时,佳人(ren)(ren)与我相对而泣,热泪滚滚,打湿了锦衣。此去一别,天各一方,不知何日重逢。岭南偏远,鸿雁难以飞到,想必书信稀少。
臣李密陈言:我因命运不好,很早就遭遇到了不幸,刚出生六个月,父亲就弃我而死去。我四岁的时候,舅父强迫母亲改变了守节的志向。我的祖母刘氏,怜悯我年幼丧父,便亲自抚养。臣小的时候经常生病,九岁时不能走路。孤独无靠,一直到成人自立。既没有叔叔伯伯,又缺少兄弟,门庭衰微、福分浅薄,很晚才有儿子。在外面没有比较亲近的亲戚,在家里又没有照应门户的童仆,生活孤单没有依靠,只有自己的身体和影子相互安慰。但祖母刘氏又早被疾病缠绕,常年卧床不起,我侍奉她吃(chi)饭喝药,从来就没有离开她。
射手们(men)一个个持弓挟箭,相互揖让谦逊恭敬。
南方直抵交趾之境。
珍贵之木的高处啊,难道不怕猎人的金弹丸?
从南山截段竹筒做成觱篥,这种乐器本来是出自龟兹。
敌军听到大军出征应胆惊,料他不敢与我们短兵相接,我就在车师西门等待报捷。
生时有一杯酒就应尽情欢乐,何须在意身后千年的虚名?
有一匹胡马,被远放在燕支山下。它在沙地上、雪地上来回地用蹄子刨,独自嘶鸣着,它停下来东张张,西望望,发现自己迷路了。而此刻,辽阔的大草原茫茫无边(bian),天色将晚。
泪水沾湿了泥土,心情十分悲痛,精神恍惚,就象低空飘飞的断云。
商鞅抛弃了礼义和仁义恩惠,一心只想兼并天下;他的新法推行了两年,秦国的风俗日益败坏。所以秦国的人,家中富有的,儿子长大成人就与父母分家,家庭贫穷的,儿子长大以后就到富人家中当上门女婿;儿子借农具给父亲,脸上就显出给父亲恩德的表情,婆母前来拿簸箕扫帚,儿媳(xi)立即口出恶言;儿媳抱着怀中吃奶的婴儿,就与公爹姘居鬼混,媳妇和婆婆关系不好,就公开争吵。他们只知道慈爱儿子,贪求财利,这与禽兽已经没有多少差别了。然而由于齐心并且抓住了时机,还声称要拔取六国,兼并天下。秦的功业虽然成了,目的也达到了,但是最终仍不知要返回到讲廉耻节操、仁义道德的正轨上来。信奉兼并的法则,追求进攻的事业,使天下风俗大败;人多的压迫人少的,狡诈的人欺侮老实的人,胆大的凌辱怯弱的人,年轻人侵犯老年人,其社会混乱达到极点。因此,高祖皇帝负起挽救天下的大任,威望震服全国,天下人追从他的德行。过去还属于秦的东西,今日已转归汉朝所有了。然而秦朝遗留的残余风俗并未加以改变。如今世人追求奢侈,竞相攀比,对此朝廷却没有制定法度,致使人们抛弃礼义,丢掉廉耻,一天比一天严重,可以说是每月都有不同,每年都在变化。人们在做某件事之前,并不考虑它是否应该做,而只考虑能不能获取利益。今天最严重的发展到杀害自己的父亲和兄弟了。盗贼敢于割断窗帘门帘进入内室,甚至偷走高祖、惠帝两庙的器具,还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到大都市抢劫官吏,夺取钱财。有的伪造文书取走官粟近十万担,敛取民赋六百余万钱,乘坐驿车周游郡国。这些人不行道义到了不可复加的地步。而朝廷大臣只把郡县地方官员不在规定期限内向朝廷上交统计文书作为重大问题,对于风俗的恶化,世风的败坏,却熟视无睹,没有引起警觉,反而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事。至于用移风易俗的方法,使天下人痛改前非按正道行事,这绝不是庸俗的官吏可以做到的。庸俗的官吏只能做一些文书工作,根本就不懂治国的大体。陛下又不自己考虑这个问题,我私下为陛下感到痛惜。
挥笔之间,诉讼了结,傲视王侯,目送飞云。
注释
⑥老子婆娑:老夫我对着山川婆娑起舞。
(5)群动:各类活动的生物。息:歇息,止息。趋:归向。
[3]六叶阶蓂[míng]初秀:阶前蓂荚初生六叶。传说此草月初日生一叶。已生六叶知为初六。
⑵道:一作“言”。
10、五经:汉武帝时将《诗》、《书》、《礼》、《易》、《春秋》定名为“五经”。
⑸虽盛而不传:即使成就卓越却不会流传。
(153)惟予行而莫违——听从自己的意旨,不准违抗。
⑹“徒要”一句:意谓自己比花更好看。徒:只、但。郎:在古代既是妇女对丈夫的称呼,也是对她所爱男子的称呼。这里当指前者。比并: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