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河东人薛存义将要启程,我准备把肉放在盘子里,把酒斟满酒杯,追赶进(jin)而送到江边,请(qing)他喝,请他吃,并且告诉说:“凡是在地方上做官的人,你知道(dao)地方官的职责吗?(他们是)老百姓的仆役,并不是来役使老百姓的。凡是靠土地生活的人,拿出田亩收入的十分一来雇佣官吏,目的是让官吏为自己主持公道。现在自己做官的接受了(liao)老百姓的俸禄却不认真给他们办事,普天之下到处都是。哪里只是不认真?而且还要贪污、敲诈(zha)等行径。假若雇一个干活的人在家里,接受了你的报酬,不认真替你干活,而且还盗窃你的财物,那么你必然很恼怒进而赶走、处罚他。现在的官吏大多是像这样的,而百姓却不敢尽情地把愤怒发泄出来并责罚他们,这是为什么呢?情势不同啊。地位情况不同而道理一样,对我们的老百姓该怎么办?有明于事理的人,能不惶恐并敬畏吗?” 薛存义代理零陵县令两年了。每天很早便起床工作,晚上还在考虑问题,辛勤用力而耗费心血,打官司的都得到公平处理,缴纳赋税的都均衡合理,老的少的都没有内怀欺诈或外露憎恶的,他的行为的确没有白拿俸禄了,他知道惶恐和敬畏也明白无误。 我低贱并且被贬谪。不能在官员的评议中参与什么评议,在他临行的时候,因此,赠给酒肉而再加上这些赠言。
尸骸积山一草一木变腥膻,流血漂杵河流平原都红遍。
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大丈夫已到了五十岁,可建功立业的希望渺茫,只能独自提刀徘徊,环顾着四面八方,祈求能一展抱负,小试牛刀。
拄着藜杖感叹世事的人究竟是谁?血泪飘洒空中,就在我满头白发回顾的时候。
我从吴地独自前来,船桨在落日的余晖中归来向楚地。
请问:远古开始时,谁将此态流传导引给后代?
人们的好恶本来不相同,只是这邦小人更加怪异。
我寄上一封简短的书信,信中每一行字上都浸透了我的眼泪,寒气来到你身边的时候,我寄出的寒衣不知收到没有?
古代的圣人,知道国家将来的变化,不是人的智谋能考虑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不敢滥用限谋诡计,只是积累真诚,用大德来感动天心,使上天顾念他(对百姓)的恩德,像慈母保护初生婴儿那样不忍心舍弃。尽管他的子孙有愚笨不贤良足以使国家灭亡的,而上天却不忍心立即灭其家国,这才是思虑得深远呀!假如不能用大德赢得天心,仅凭着微不足道的智谋,包揽天下的事务,想使国家没有希望危亡,这从道理上是讲不过去的,难道天意会如此安排吗?
天王号令,光明普照世界;
走啊走啊割断了母子依依不舍的情感,疾速的行走一天比一天遥远。漫长的道路阻隔啊,什么时候我们母子再能交相见面? 想想从我腹中生出的儿子啊,我心中撕裂一样的疼痛。到家后发现家人早已死绝,甚至没剩下一个姑表亲戚。城里城外一派荒芜变成了山林,庭院和屋檐下长满了艾草和荆棘。眼前的白骨分不清他们是谁,横竖交错没有覆盖掩埋。出門听不到人的声音,只有豺狼呜嚎哭叫。孤零零对着自己的影子,不停的哭喊声撕肝裂肺。爬到高处向远方望去,突然觉得魂魄出窍飞逝离去。奄奄一息好像是寿命将尽,旁人们相继安抚宽慰。挣扎着睁开眼睛又勉强活了下去,虽然没死可又有什么希冀?把命运寄托于再嫁的丈夫董祀,尽心竭力自我勉励努力生活下去。自从流离后成为鄙贱之人,常常害怕丈夫废婚抛弃。想人生能有多少时间,怀着忧伤一年又一年。
《春秋传》里说:“诸侯之间有相互并吞的,齐桓公没有加以救援,自己感到是一种羞耻。”盛孝章确实是当今男子中的豪杰,天下一些善于言谈议论的人,常要依靠他来宣扬自己的名声,而他本人却不能避免被囚禁,生命朝不保夕,那么孔子就不应该谈论朋友好坏的问题,也无怪朱穆所以要写他的《绝交论》了。您如果能赶快派遣一个使者,再带上一封短信,就可以把孝章招来,而交友之道也可以发扬光大了。
如果光阴不能停留,像流水一样消逝,很快就到了五十岁的年龄。您是刚满,而我却已经超过两岁了。国内的相识知交,差不多都要死光了,只有会稽的盛孝章还活着。他受到东吴孙氏政权的困辱,妻子儿女都已死去,只留下他孤单无助的一个人,处境非常危险,心情十分痛苦。假使忧愁可以损害人的健康,孝章恐怕不能长寿了。
犹带初情的谈谈春阴。
当年魏武侯泛舟游于西河,赞叹河山险固而喜形于色,被吴起批评。国家的兴盛实际上在于德行,(无德的话,)险地也难稳据。那据有洞庭的楚国和据有孟门的晋国,早已没有后人祭祀。从古至今,上天的规律是不会改变的。凭着险阻昏庸地统治,很少有不败的。公孙述已经被灭,刘家也已投降。这些已倾覆的车子的轨迹,是不可以再行走的。(我今天)把这篇铭刻在这山凹处,就是为了告诫四川的老百姓的。
我还存有过去的乐管,乐曲凄怨惊动了四邻。
注释
34、谢:辞别。
4. 为:是,表判断。
(8)陈:通“阵”,这里作动词,即摆好阵势。
故态:旧的坏习惯。
(37)不可胜数:数也数不清。胜,尽。
(3)渑(miǎn):渑池,古城名,在今河南渑池县西。崤山、渑池都在洛阳西边。
3.黄泥之坂(bǎn):黄冈东面东坡附近的山坡叫“黄泥坂”。坂,斜坡,山坡。文言文为调整音节,有时在一个名词中增“之”字,如欧阳修的《昼锦堂记》:“乃作昼锦之堂于后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