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如青天之顶(ding)裂开一个豁口,万丈清泉从中泻下来;
楚武王侵犯随国,派薳章去要求议和。军队扎在瑕地,等待谈判的结果。随国派少师来主持议和。
恶鸟肝脑涂地,仁杲魂魄飞散。
文王开口叹声长,叹你殷商末代王!跋扈天下太狂妄,却把恶人当(dang)忠良。知人之明你没有,不知叛臣结朋党。知人之明你没有,不知公卿谁能当。
希望有陶渊明、谢灵运这样的诗坛高手相伴,肯定会在这时一起做诗畅谈,一起浮槎漫游。
田间路上的行(xing)人惊怪的看(kan)着作者,是(shi)诗使人穷、还是文使人穷?从上任到解职时间匆匆,春天到袁州就任,刚到秋天就被免职。罢官以后不用再带兵、农,那就从早玩到黑,从天黑睡到吃(chi)饭。不用跻身仕途,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山翁”、“溪翁”。
山的景致不同与寻常,尚且能待人来看,更何况人不同与常人呢?饶公观看景色有得,命随同的客人赋诗,嘱咐我为之记。我说:“天下诡奇的地方不多,而(er)人也并非每次登山都能体会到登临的乐趣。山被人欣赏,而人欣赏山,两相成映(意为有这样的山而遇到不到这样的人,或者有这样的人而见不到这样的山,都不能算完全获得游览的快乐,所谓这样,疑后面所指名山、名士)。现在灵岩是名山,诸位是名士,想必真是互相不负其名。难道是偶然吗?是因为人们看到风景而心中理解,景物被领略到而理趣得以被体会吧。而我不过是粗陋的人,也跟随其中有所体会,不也是一种幸运吗?我是这里面最年轻的,不敢推辞执笔为记的任务,这样也可以私下将这份幸运记录下来”。同行的十个人是淮海秦约、诸暨姜渐、河南陆仁、会稽张宪、天台詹参、豫章陈增、吴郡金起、金华王顺、嘉陵杨基和吴陵刘胜。
鬼雄魂魄等到归来那一日,灵旗下面要将故乡河山看。
谁家的庭院没有秋风侵入,那里秋日的窗外没有雨声?
当时如能审察案(an)情的真伪,查清是非,推究案子的起因,那么刑法和礼制的运用,就能明显地区分开来了。为什么呢?如果徐元庆的父亲没有犯法律规定的罪行,赵师韫杀他,只是出于他个人的私怨,施展他当官的威风,残暴地处罚无罪的人,州官又不去治赵师韫的罪,执法的官员也不去过问这件事,上下互相蒙骗包庇,对喊冤叫屈的呼声充耳不闻;而徐元庆却能够把容忍不共戴天之仇视为奇耻大辱,把时刻不忘报杀父之仇看作是合乎礼制,想方设法,用武器刺进仇人的胸膛,坚定地以礼约束自己,即使死了也不感到遗憾,这正是遵守和奉行礼义的行为啊。执法的官员本应感到惭愧,去向他谢罪都来不及,还有什么理由要把他处死呢?
悠悠不尽的江水什么时候枯竭,别离的苦恨,什么时候消止。只愿你的心,如我的心相守不移,就不会辜负了我一番痴恋情意。翻译二
何必用羌笛吹起那哀怨的杨柳曲去埋怨春光迟迟不来呢,原来玉门关一带春风是吹不到的啊!突厥首领来到中原求和亲,北望自己的领土,看到了边界以北的拂云堆神祠,回想昔日曾经多次在此杀马登台祭祀,然后兴兵犯唐,颇有几分踌躇满志。
倚着玉柱畅饮,欣赏那深秋景色。
栖居在山里的鸟儿,欢聚在桑林中放声歌唱。
我听说,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就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也必须处死,不能予以赦免。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采取的方式则不同。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处死可以表彰的人,这就叫乱杀,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表彰应当处死的人,这就是过失,破坏礼制太严重了。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并传给后代,那么,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以此作为法则行吗?大凡圣人制定礼法,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不过是把礼、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
太阳啊月亮,大地披上了你们的光芒。我嫁的这个人啊,却不再像过去那样恩爱我了。事情怎么变成这样了呢?一点也不念夫妻之情呀。
注释
16.独:只。
五十弦:本指瑟,泛指乐器。 翻:演奏。 塞外声:以边塞作为题材的雄壮悲凉的军歌。
(55)苟:但,只。
⑵厌(yàn):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13)精:精华。
【故城之墟】旧日城郭的遗址。故城,指隋朝以前的黄州城(唐朝把县城迁移了)。墟,旧有的建筑物已被毁平而尚留有遗迹的空地。
陨萚(tuò):落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