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恭敬地把信呈给尚书阁下:读书人能够享有大名声,显扬于当代,没有哪一个不是靠在天下有名望、地位显达的(de)前辈替他引荐的。读书人能够把他的美好德行流传下来,照耀后代的,也没有哪一个不是靠在天下有名望的后辈给他做继承人的。没有人给他引荐,即使有美好的才(cai)华也不会显扬;没有人作继承人,即使有很好的功业、德行也不会流传。这(zhe)两种人,未曾不是互相等待的,然而千百年才相逢一次。难道是居于上位的人中没有可以攀援的人,居于下位的人中没有值得举荐的人吗?为什么他们互相等待那样殷切,而相逢的机会却那样少呢?其原因在于居于下位的人倚仗自己的才华不肯巴结地位高的人请求引荐,居于上位的人倚仗自己的地位不肯照顾地位低的人。所以才学很高的人很多都为不得志而忧愁,地位高的人没有显耀的声誉。这两种人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没有去求取,就不能说上面没有引荐人;没有向下寻找,就不能说下面没有可以举荐的人。我思考这句话已经很久了,没有敢把这句话说给别人听。
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志向?公侯将相原本出身于普通士卒。可笑泸溪地小如斗,不知道您肯不肯在那里小试牛刀?赠送给您两只玉瓯作为寿礼。
前前后后我奔走照料啊,希望君王赶上先王脚步。
子孙们在战场上尽都殉难,兵荒马乱又何需老命苟全。
正午的柳荫直直地落下,雾霭中,丝丝柳枝随风摆(bai)动。在古老的隋堤上,曾经多少次看见柳絮飞舞,把匆匆离去的人相送。每次都登上高台向故乡瞭望,杭州远隔山水一重又一重。旅居京城使我厌倦,可有谁知道我心中的隐痛?在这十里长亭的路上,我折下的柳条有上千枝,可总是年复(fu)一年地把他人相送。
《周礼》上说:“调人,是负责调解众人怨仇的。凡是杀人而又合乎礼义的,就不准被杀者的亲属报仇,如要报仇,则处死刑。有反过来再杀死对方的,全国的人就都要把他当作仇人。”这样,又怎么会发生因为爱自己的亲人而互相仇杀的情况呢?《春秋公羊传》说:“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可以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互相仇杀的做法,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能根除彼此仇杀不止的祸害的。”现在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判断赵师韫杀死徐元庆的父亲和徐元庆杀死赵师韫,就合乎礼制了。而且,不忘父仇,这是孝的表现;不怕死,这是义的表现。徐元庆能不越出礼的范围,克尽孝道,为义而死,这一定是个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啊。明晓事理、懂得圣贤之道的人,难道会把王法当作仇敌吗?但上奏议的人反而认为应当处以死刑,这种滥(lan)用刑法,败坏礼制的建议,不能作为法律制度,是很清楚明白的。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qin)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qi)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拔剑出东门,孩子的母亲牵着衣服哭泣说:
临邛道士正客居长安,据说他能以法术招来贵妃魂魄。
高高的大堂深深的屋宇,栏杆围护着轩廊几层。
可是明天我就要为国远行,不得不起来看看天亮没亮是什么时候了。
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
江水尽头客船上的帆仿佛高挂在云端,烟雾笼罩的岸边,有低垂的酒旗。那些六朝兴盛和衰亡的往事,如今已成为渔民、樵夫闲谈的话题。在高楼上独自遥望,倍感苍凉,凄冷的太阳默默地向西落下。
注释
10.还(音“旋”):转。
③疏窗:刻有花纹的窗户。
⑷高咏:谢尚赏月时,曾闻诗人袁宏在船中高咏,大加赞赏。
(9)戴嵩:唐代画家
⑸捋(luō):顺着茎滑动成把地采取。
⑵这句写巢父无心功名富贵。掉头,犹摇头。“不肯住”三字要和下文“苦死留”对看。朋友们要他待在长安,他总是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