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溪云突起红日落在寺阁之外,山雨未到狂风已吹满咸阳楼。
这(zhe)种情况不改变,不拟回头望故乡。
我没来得及见到魏国公(王旦),却见到了他的儿(er)子懿敏公。他事奉仁宗皇帝时直言敢谏,出外带兵、入内侍从三十多年,这种爵位还不足以和他的德行相称。上天将再一次使王氏兴盛吗?为什么他的子孙有这么多的贤人呢?世上有的人把晋国公(王佑)与李栖筠(唐代贤相)相比,他们两人的雄才大略、正直气节,确实不相上下。而李栖筠的儿子李吉甫,孙子李德裕,享有的功名富贵和王氏也差不多,但忠恕仁厚,则不如魏公父子。由此可见,王氏的福份正旺盛不衰啊!懿敏公的儿子王巩,跟我交(jiao)游,他崇尚道德而又善诗文,以此继承了他的家风,我因此把他记了下来。铭曰:
自幼入宫,生长于金屋之中,长大之后,轻盈的舞姿便经常在宫殿中皇帝面前表演。头上佩戴鲜艳的山花,身穿绣着石竹花图案的罗衣,经常出入深宫大殿之中,常常侍从于皇帝的步牵之后。只怕有朝一日,歌舞一散.自己便像天上的彩云一样,随风而去,再也见不到皇帝的面了。 春(chun)日杨柳的嫩芽,色泽像黄金,雪白匡梨花,散发着芳香。宫中的玉楼珠殿之上,有翡翠鸟在结巢,殿前的池水中置养着成到的鸳鸯。于是皇上从后宫中选能歌善舞的宫人,随辇游乐。能职善舞者,在宫中谁可推为第一呢?当然非居住于昭阳殿的赵飞燕而莫属了。 苑林中长着卢橘,宫廷(ting)中种着葡萄。在落日烟花之下,丝管齐鸣,春风骀荡。羌笛之声如龙吟出水,箫管之声如凤鸣下空。莫说君王多游乐之事,如今天下太平,天子正与万民同乐呢! 玉树影斜,日暮下朝之时,宫中多有乐事。由于君王白天忙于政务,至夜晚才乘着轻辇来到后宫。殡妃们在花间恶意谈笑,在明烛下娇声唱歌。在月光下尽情地唱吧,跳吧,莫要叫明月归去,我们还要请月宫中的嫦娥一起来欢歌醉舞呢! 宫殿内香风和暖依旧,纱窗外已现出黎明的曙光。宫中的花朵竞相对朝日开放,池塘中已暗暗地长出了春草。绿树间的小鸟开始歌唱,宫殿中舞女的身影在晨光中逐渐清晰。昭阳殿前桃李相间,明月渐斜,虽天色已明,但宫中的美人狂欢了一夜,兴犹未尽,仍在追逐嬉戏。 今日在明光宫中,还要结伴相游。春风吹开了紫殿大门,一阵天乐吹下了珠楼。舞女们的舞蹈跳得惟妙绝伦,歌女们的歌声娇里娇气。更令人开心的是在花香月明之夜。宫女们在玩藏钩的游戏,好一幅春官游乐图! 傲雪的寒梅已尽,春风染绿了杨柳。宫莺唱着醉人的歌,檐前的燕子呢喃着比翼双飞。春日迟迟照着歌舞酒筵,春花灿烂映看漂亮的舞衣。傍晚时斜辉照着皇帝出游的彩仗,光彩一片,好不气派! 龙池之水映绿了南薰殿,北阙楼在一片红花中显现。从太液池上传来阵阵莺鸣似的歌声,笙箫之音绕着池上的蓬莱山打转。一阵仙女玉佩的碰击的叮咚响声传来,原来是宫人们在玩着扣彩毯为游戏。今日天气真好,正是宫中行乐的好日子。
国家将要兴盛时,必定有世代积德的大臣,做了很大的好事而没有得到福报,但此后他的子孙却能够与遵循先王法度的太平君主,共享天下的福禄。已故的兵部侍郎晋国公王佑,显赫于后汉、后周之间,先后在太祖、太宗两朝任职,文武忠孝,天下的人都期盼他能出任宰相,然而王佑由于正直不阿,不为当世所容。他曾亲手在庭院里种植了三棵槐树,说:“我的后世子孙将来一定有位列三公者。”后来他的儿子魏国文正公(王旦),在真宗皇帝景德、祥符年间做了宰相,当时朝廷政治清明,天下太平,他享有福禄荣耀十八年。
南岐这个地方在四川的山谷中,这里的水甘甜却水质不好,凡饮用它的人都会患上颈瘤病,所以这里的居民都没有不得颈瘤病的。 当看到有外地人来,就有一群小孩妇女围观取笑他,说:“外地人的脖子好奇怪,(脖子)细小一点也不像我们。” 外地人说:“你们在脖子那肿大是得了病,你不去寻找药来祛除你的病,反而认为我的脖子是细小的呢?”取笑他的人说:“我们乡里的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去治的!”最终没有谁知道自己是丑的。
于是我就在大湖旁龙鸣般唱,在小丘上虎啸般吟诗。向云间射上箭矢,往河里撒下钓丝;飞鸟被射中毙命,鱼儿因贪吃上钩,天空落下了鸿雁,水中钓起了鱼。
我急忙提笔写下了这首诗歌,恐怕稍有延迟,那清丽的景色便从脑海中消失,再也难以描摹。
树木轻摇啊秋风初凉,洞庭起波啊树叶落降。
梅花和雪花都认为各自占尽了春色,谁也不肯服输。难坏了诗人,难写评判文章。
岁月蹉跎于人间,但烟霞美景却多多地停留在竹林寺附近,没有因为时过境迁而消散。因为爱这番烟霞和竹林寺有了感情,但是就算心中有深情厚意也不知道今后能否再来欣赏这美景了。
注释
(200)持禄——保持禄位。
198.南土:南方,指楚国。底:到。《史记·周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
淑:善。
比:《花草粹编》等作“似”。黄花:指菊花。《礼记·月令》:“鞠有黄华”。鞠,本用菊。唐王绩《九月九日》:“忽见黄花吐,方知素节回。”
⑸薄暮:黄昏。
20” 还以与妻”,以,把。